为病房楼能早日投入使用,射阳县千秋镇卫生院病房楼装潢工程经射阳县人民批准,拟实施射阳县千秋镇卫生院病房楼装潢工程。依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实行简易招标,确定该工程施工承包人。
1.4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墙面装饰工程、块料墙地面工程、更换门窗工程、天棚吊顶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手术室装潢及安装工程等;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目前必须无在手工程。
2.4、拟定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以上人员2016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且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自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2个月内不存在同时在2家及2家以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的(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7月,则投标单位需以上人员2016年7月-2017年6月社会保险不存在同时在2家及2家以上单位缴纳情形)。
2.5、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2.6、①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②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情形的③投标人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
(三)所有通过资格后审、投标文件(投标承诺函等内容)审查的投标人参加随机抽签,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报名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地址:射阳经济开发区西区)。
1、报名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缴纳社保基金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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