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具有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所报设备在注册经营范围内)。
四、强制采购清单范围: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供应商必须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设备的品牌。
(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二)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
(三)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标志产品采购清单”范围或“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七、其它事项:各供应商应认真核实询价文件中确定的品牌型号,若发现相关生产厂家不存在该品牌型号等问题,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在询价文件报价时间截止前送东营市市级机关采购中心。
(三)采购内容:本询价项目为一个分包,供应商不得对所报价的包分解后进行响应。采购设备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详见附件1。
(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委员会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电视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9类产品确定为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上述类别产品时,必须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范围中选择。
本项目所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必须在“节能产品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包括生产厂商、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以及相关情况的说明;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二)报价方式:本市供应商采用密封报价,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将报价资料送达至东营市招标投标中心南楼五楼507询价室。本市供应商不得采用传真方式;本市以外供应商可以采用传线, 咨询电话,超出报价时间的供应商报价资料不予受理。在报价时间内供应商报价资料未全部报齐之前,不得拆封报价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本市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两份,一份与报价资料一同密封,另一份单独提供)。
2、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且在有效期限内的,必须提供“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属于“标志产品采购清单”范围或“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范围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提供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报价时未提供1、2款资信证明的,将被认定为不具备参加本次询价资格的供应商;未提供资信证明3款的,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以上关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标志产品采购清单”范围、“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范围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界定,以询价文件中确定的“供货时间”为准,即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在“供货时间”以后的有效。
本市以外供应商采用传真方式报价的,同时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节能、环保产品清单网上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评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根据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如果采购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但供应商所报产品不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该供应商报价无效。当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应优先确定供应商供货时间短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在符合质量技术标准要求的情况下,供应商报价相同,供货期限也相同时,优先确定报价时间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必须优先采购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节能、环保、自主创新产品的报价总额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时,优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一般产品当次报价包括两层含义:一般产品是指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范围、“标志产品采购清单”范围;当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报价。
1、询价小组认真核实供应商所报产品设备品牌、型号是否属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标志产品采购清单”范围,并进行确认。
2、根据以上节能、环保确认结果,以供应商一般产品最低报价为基数,按照5%的比例分别计算节能、环保的价格扣除数额,确定报价调整金额。
A: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范围、“标志产品采购清单”范围时,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B:所有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均属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范围、“标志产品采购清单”范围时,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C:供应商报价中所涉及的产品、材料、设备品牌、型号,不完全属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范围、“标志产品采购清单”范围的,则不再对该供应商报价进行节能、环保产品因素价格调整。
(三)签订采购合同:成交供应商凡是属于对节能环保产品报价进行价格扣除的,不能以报价调整金额为合同金额,必须以供应商报价为合同金额。
(四)如果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了采购人确定的预算资金,将取消该询价结果,另行组织;但是,如果采购人出据了追加预算资金的书面证明,也可依照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询价过程中,若东营市市级机关采购中心收到了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反映的相关生产厂家不存询价文件中确定的品牌型号的问题,询价小组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核实。若情况不属实,可以继续进行;若情况属实,询价小组必须停止本次询价活动。东营市市级机关采购中心形成书面材料分别向采购办公室综合组和业务管理组反馈情况并存档。
●在询价过程中,当报价供应商少于三家时,原则上应按程序重新进行询价。如果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出项目紧急、要求确定成交供应商、质量技术标准符合要求,且供应商报价不高于预算资金时,询价小组可在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范围内,根据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不符合要求的低价供应商除外)。
东营市市级机关采购中心应当在询价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成交结果在山东采购网()、东营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东营市市级机关采购中心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由采购人加盖公章,东营市市级机关采购中心作为方加盖公章。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者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依法对供应商进行处理: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供应商未履行询价期间承诺的所报产品质量免费保修、上门服务年限的,根据有关同时愿以本《采购信誉承诺函》书面形式承诺如下:
●将严格执行东营市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我公司一至三年内参加东营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签订采购合同。(注:由采购人根据项目供货时间具体确定)。
合同由采购人(甲方)、成交供应商(乙方)双方签订,东营市市级机关采购中心为方,方的责任是监督证明所签合同内容与采购询价通知书等要求和约定条款相一致。在签订合同之前,为双方利益,按照采购询价通知书约定,不但采购人要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而且成交供应商也要对采购人的资金支付能力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东营市市级机关采购中心不负任何合同责任。
(一)供货时间。中标后3日内,成交供应商必须将采购人所需的设备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二)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配置要严格匹配采购询价通知书要求,各部分设备技术参数严格匹配采购询价通知书技术参数,设备质量过关,安装合理,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所有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予以处理。
(三)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所供或采购材料、设备等必须认真组织质量验收。所供或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技术标准,并附有出厂合格证。因成交供应商验收环节把关不严,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给项目和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及违约责任。
(七)成交供应商逾期供货的,每日按项目合同价款的3‰支付违约金。超过供货时间后五日内仍不能供货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价款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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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彩色激光打印机 ;黑白打印速度:16ppm ;彩色打印速度:4ppm ;最高分辨率:600x600dpi ;耗材类型:鼓粉分离; 硒鼓寿命:黑色1200页,彩色1000页 ;首页打印时间:黑白15.5秒 ,彩色27.5秒 ;月打印负荷:15000页 ;双面打印:手动 ;进纸盒容量:150页 ;内存:8MB ;接口类型:USB2.0
2、报价包括:报价为设备的全部价款,包括提供的设备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合同期内的售后服务及保修费等全部费用。
根据2011年 月 日东营市采购询价公告及询价文件(DYZCX2011— #),我公司对本次采购货物清单及质量技术标准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并实事求是地确定了报价,计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写: 。我公司承诺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们将承诺,按照本次采购询价文件约定的内容签订采购合同,及时组织供货等事宜,确保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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