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照明处紧紧围绕照明建设、维护的中心工作,始终践行方便群众的服务,不断追求更高的工作效率、更优的服务质量和更快捷的运行机制。
为促进灯照明节能产业化发展,推动节约型城乡建设,我市自去年9月开始,逐步组织实施了中山东灯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并在在李渔口至东陈高速口的原有灯设施的基础上,更换节能灯具294套,将500W钠灯为240W LED节能灯,后每年可节约电费30万元。该项目由照明处具体负责,由南通中铁华宇电气有限公司施工,南通市城市照明管理处进行检测。节能后,其具备显色性好、工作可靠、自动控制和减少眩光等优良效果,特别是节能明显,目前该段照明设施已常态化使用。
作为“城市的眼睛”,照明处将继续探索、加强绿色照明工作,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主任值班制度,确保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全面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城市照明亮灯率终保持在98%以上,设施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全市照明、亮化设施的正常运行。(通讯员 孙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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