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8
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15年灯设备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并从合格的投标人择优选定8家单位完成本项目第一包高压部分的施工,选定10家单位完成本项目第二包低压部分的施工。
一、项目名称: 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15年灯设备工程入围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市
2、项目内容:灯设备,主要包括城市设备夜间;电源日常、检修;电缆及架空线、检修;灯具、灯杆清扫检修(含电缆绝缘摇测、缺陷、故障、接地电阻测试及处理);灯具、灯杆清扫检修;应急抢修;景观照明设备巡视;高压电缆;设备失盗(变压器、箱变、电缆、井盖等)引起的设备维修更换;汽车撞毁灯杆引起的设备维修共九类内容。本项目共分为两包,第一包为高压部分,第二包为低压部分。(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金来源:专用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人: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址:市丰台区方庄2号
四、招标代理机构: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
邮 编:100062
联系人:胡晓明 任坤
电 话:67164376
传 真:67173666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包(高压部分):
1.国内具有的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城市及道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及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城市及道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
2.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第二包(低压部分):
1.国内具有的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
2.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3.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403室
(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
七、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23日9时0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城市及道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
5、 送变电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复印件,第一包适用);
6、 项目经理的注册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复印件)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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