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问题决不放过,对那些纪律、不知止、不收手的从严查处,并且点名道姓通报,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2015年12月22日至27日,潘国富等人前往贵阳、南宁、成都三个省会城市进行调研考察。考察间隙,潘国富等考察组随同接待方乘车观看了广西德天瀑布景点。潘国富受到处分。
2015年7月,时任西安水务集团引乾济石公司经理刘建社,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违规购置帕萨特轿车。刘建社受到行政处分。
2016年7月2日,西安市国土局航天产业党日活动结束后,何建斌和单位部分员工违规接受辖区企业宴请并入住其安排的酒店。何建斌受到处分。
2014年7月,薛冠薇擅自使用该行45.8万元营销费购买超市购物卡,发放给该行163位员工。薛冠薇受到处分。
2013年1月至3月,经贾毓鹏同意,西安产权交易中心分五次购买共计价值16.88万元的超市购物卡,用以发放给单位员工及各业务部门。贾毓鹏受到严重处分。
2015年,姚军利在任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国际港务区局长期间,违规将6.901万元费用以餐厅购买蔬菜名义虚开,在国际港务区财政局报销;擅自决定收取施工单位金,存入该局内勤个人账户,“小金库”。姚军利受到严重处分。
2014年5月14日至2015年4月7日,西安市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孙党平和副主任孙湖安排工会孙革兴违规购买超市购物卡共计18万元,除用于管理中心训练比赛外,还用于职工福利发放、公务接待、购买烟酒等。孙党平、孙革兴分别受到严重处分,孙湖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该中心保障部部长蒙秦生、竞训科长李凯被给予诫勉谈线. 违规发放绩效工资,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主任刘建党被
2015年,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违规将20名在册职工停发的工资合计103.14万元,以2015年绩效工资的名义,发放给单位其他103名职工,人均发放约1万元。刘建党受到行政处分。
24家单位182人被处理(记者 张小刚)西安市纪委日前对的8个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24家责任单位182名责任人被处理。
2016年12月23日至2017年1月13日,的西安市城市卫生问题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西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1. 2017年1月3日,报道了西安市工商局高新、曲江南湖工商所和长安12315投诉举报中心等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群众时服务态度不好、工作纪律差的问题。西安市工商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工商高新企业信息档案管理中心余水仓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予以问责,给予工商高新机关第二党支部、企业个体注册科科长刘爱军,工商曲江党委、局长张铁生处分,免去薛敏工商长安12315指挥中心主任职务,免去冯荣工商高新党委、局长职务。
2. 2017年1月5日,报道了莲湖、雁塔、长安四个服务窗口在接待群众时态度不热情,答复不规范,工作效率低的问题。西安市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了追责,给予红庙坡李彦、曲江王俊雄行政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予以问责,西安市主要领导约谈了治安局和莲湖、雁塔、长安局长,西安市部约谈了相关所长,责成治安局和相关、分别做出书面检查。
3. 2016年12月29日,报道了新城区教育局、环保新城、长乐西街道安仁坊社区、胡家庙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在接待办事群众过程中,态度生硬、敷衍群众的问题。新城区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街道计生办主任邵淑杰处分;给予环保新城监察大队代理大队长刘智鹏、主任科员张瑞丰处分,免去刘智鹏代理大队长职务;给予胡家庙食药监所干部王含玉处分,给予胡家庙街道办事处行政办公室干部刘维圣行政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予以问责,对环保新城党组、局长杨玮诫勉谈话;责成区教育局党委王纲、区食药监局局长肖光全、胡家庙街道党工委王燕、长乐西街道办事处主任王莉蓉做出书面检查。
4. 2017年1月8日,报道了新城区中山门街道安民里社区、南北坊社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处堆放、门店经营商户油烟污水乱排放,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新城区决定给予直接责任人中山门街道安民里社区魏晓燕、南北坊社区夏莉萍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予以问责,对分管领导中山门街道党工委委员赵晓婕诫勉谈话,责成中山门街道办事处主任郭锐做出书面检查。
5. 2017年1月9日,报道了长乐中万年饭店、义乌商城门前区域卫生整治不到位,面有垃圾等问题。新城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给予长乐中街道办事处保洁公司经理姚文杰行政处分,责令街道党工委郭金虎、街道办事处主任于迅做出书面检查。
6. 2017年1月10日,报道了西安幻速国际赛车场违法占地、国土长安接待室大门关闭,无人在岗;长安区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聊天、嗑瓜子、抽烟;长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接待投诉中,态度生冷、互相推诿等问题。长安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给予长安国土主持办工作的副主任张扬行政处分,免去办副主任职务,调离工作岗位;给予长安区城市管理局综合科周亚辉、分、五中队副队长姜建鹏、三中队副队长乔占军行政处分;给予长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曹晓龙、何鹏、姜静行政处分。对区城市管理局、区人社局在全区予以通报,责成向区委做出书面检查。
7. 2017年1月11日,报道了周至县城区垃圾清理不及时,拆迁工地乱倒垃圾等问题。周至县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分别给予周至县城市管理局环卫所副所长、绿化所所长苗晓良、环卫所党支部黄锋林、城市管理执法队副队长王飞、副队长赵彤行政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干部予以问责,责成周至县城市管理局局长刘东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张增产及二曲街道党工委向县委做出书面检查。
8. 2017年1月13日,报道了临潼区公厕卫生差、部分设施不能使用等问题。临潼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分别给予区城市管理局曹赞茹、冯晓、姚晓忙、申春龙行政处分,责成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贺建军做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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