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简介:
遂昌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2014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浙江省发展和委员会、浙江省水利厅以浙发改投资[2014]727号文件下达并实施建设,项目业主为遂昌县乡镇水务有限公司。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受业主委托,现对遂昌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2014年度管道及管件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管道及管件材料的生产制造商或供货商。
2、招标内容及招标项目概述
本次招标内容为遂昌县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2014年度管道及管件材料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招标管道及管件材料品种、规格、数量需求详见第五部分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
3.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有法人资格,能承担本项目管道及管件材料的生产制造商、供货商的企业,以供货商名义参与投标的,其合作生产厂家资质要求必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注册资金:制造商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或供货商200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
3.3 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
目投标;
3.4 投标人提供的管道及管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自行到丽水采购与招标网()和遂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6、投标金
6.1 缴纳额度:贰拾伍万元民币;
6.2 缴纳方式:银行汇票、银行电汇、现金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3 提交投标金的户名: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4 帐号:7
6.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遂昌县支行
6.6 交纳时,须在备注栏内注明某某项目投标金。
6.7 除中标候选人外,投标金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予以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金在合同签订后予以退还。如有投诉,投诉人、被投诉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金等投诉完结后视情况退还。
7、履约金
供需合同签订前,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的10%履约作为履约金,履约采用现金形式。
8、结算方式:
具体见招标文件。
9、货物质量:
中标人提供的管道及管件材料应是原厂家生产或提供,原厂家密封包装且未被拆封,附有原厂家质保书及说明书。
10、质保期:
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的起始计算日期为项目通过完工验收起算。质保期内生产制造商进行质量“三包”。
11、售后服务要求:
质保期内中标生产制造商或供货商免费更换或维修管道及管件材料(原厂家生产或提供);
12、善意提醒:
12.1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12.2本项目管道及管件材料的质量认定,除投标人提供的管道及管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在安装施工过程中同时结合现场施工单位检测、监理单位平行抽检和委托第三方检测的“三检”制度,控制供应材料的质量。请各投标人做好充分准备。
13.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昌县乡镇水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傅飞平 联系电话:()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119号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联 系 人:申屠音平 联系电话: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58号
遂昌县乡镇水务有限公司
浙江水利水电工程审价中心
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时间: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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