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其以上资质;3、投标人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单个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工程施工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1)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投标人或其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投标人被合肥市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6)投标人被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合肥行政区域内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且在期内的。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扬州发改委周冰图片全渠道客服系统定制http://www.easyl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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