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件: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评分标准中涉及财务指标评分项的须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
26日,登录《长沙市title=》()、杨得志之子南阳事件《长沙公共资源交易title=监管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
6.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7.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279号(岳华与府中交汇处)】。
注:本项目为废标重招,原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金由代理公司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本次投标须按要求重新缴纳投标金。
8.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各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投标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和标段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和标段名称。
8.4.1投标人在本公告下方点击“获取投标金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标段)《投标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8.4.2投标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金由牵头方缴纳。
8.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8.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金。
文章来源于弘易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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