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季到来,为加强城市安全管理,深圳市住建局近日发出通知,加强全市的建筑幕墙安全管理。通知中要求,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以及立面工程,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或石材幕墙。
深圳市住建局介绍,近年来,深圳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较大。而造成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了建筑幕墙工程技术的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而就在台风“妮妲”登陆的8月2日上午,深圳又有一处建筑发生玻璃脱落事件,位于福明和深南大道交会处的汉国城市商业中心工地塔楼南侧、北侧相继有玻璃脱落,猫石对话所幸未造员伤亡。
通知还,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这些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或石材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顶棚、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防止发生幕墙玻璃或石材坠落事故。
此外,通知中还在幕墙的、使用及安全事故追责均做出了详细的。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有的,各业主按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承担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责任,并应当共同协商确定一个安全责任人,牵头负责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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