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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类别:墙体幕墙 日期:2018-5-28 23:24:07 人气: 来源:

  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今年2月23日经市人民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红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解读政策的主要内容。局长,您好!

  红: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国土房管局向长期关心、支持我市国土房管工作的网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感谢政务栏目组提供这个机会和平台在这里跟大家交流。

  主持人:局长,那么首先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管理办法》出台的相关背景好吗?

  红: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深入贯彻习总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建设安全生产示范城市的目标,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公共安全,市出台了《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管理办法》。玻璃幕墙作为新型外墙材料,因其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在个别城市偶发的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者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群众和社会关注。1997年、2006年建设部出台《加强建筑幕墙工程管理的暂行》和《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2015年住建部、国家安监总局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玻璃幕墙质量和使用安全。多年来,玻璃幕墙在我市高层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中也被广泛应用,有一些早期建设的玻璃幕墙投入使用已近30年,由于时间跨度大,在质量、材料、技术等方面存在滞后性,如果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责任未到位,容易引发事故。2017年,我市广泛开展调研,借鉴、上海、广州、等城市立法和管理工作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我局与市法制办密切配合,起草了《办法》草案,征求了市有关部门、各区意见,并通过互联网、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在此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今年2月23日市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

  红:《办法》出台的意义,一是落实市委、市部署。加强对我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管理,是落实建设安全生产示范城市目标,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的重要举措。二是进一步规范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管理。《办法》界定了适用范围,明确了安全责任主体,确定了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确立了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说明书制度,细化了业主的安全使用责任,增强了监管的规范性、有效性。三是有效公共安全。《办法》中不仅明确了业主的日常使用责任,而且对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发生爆裂、脱落等紧急情形时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出了明确,积极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红:《办法》所称的建筑玻璃幕墙,是一个专有的建筑构件名词,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建筑幕墙》:建筑幕墙是由面板与支撑结构体系(支撑装置与支撑结构)组成的、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一定变形能力、不承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墙。玻璃幕墙是指面板材料是玻璃的建筑幕墙。建筑玻璃幕墙在住建部一系列法规和技术规范中都有明确的,在规划设计、建设和验收中都有特有的审批渠道。《办法》中提到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则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建筑玻璃幕墙,既有建筑应当是依法建设、使用的建筑。违法建筑、正在施工的建筑及村民在宅上自建的建筑玻璃幕墙,不适用本办法。

  红: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我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部分早期建设的玻璃幕墙在设计、建设阶段存在一定程度的先天不足,规划设计不合理,施工环节存在缺陷,材料和技术等不能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不完整、不规范,给后期使用管理带来一定困难。二是部分玻璃幕墙已经进入老化阶段。本市2000年之前建成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有的已经出现五金构件锈蚀变形、粘接材料老化开裂、受力构件松动等情况,在大风等外力作用下,玻璃幕墙容易发生坠落。三是业主、管理服务单位等安全责任人对玻璃幕墙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玻璃幕墙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日常巡查、定期检查、安全鉴定、维修等工作有漏洞,也是存在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

  主持人:从刚才介绍的情况看,建筑玻璃幕墙的工程质量好坏对后期使用来说至关重要,那么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发生质量缺陷时由谁承担质量责任?

  红:建筑玻璃幕墙的专业技术性很强,问题隐患具有隐蔽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因此,工程质量是后期使用的基础和关键。质量合格过硬的建筑玻璃幕墙工程,后期使用的风险会大大降低。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规,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建筑玻璃幕墙承担质量责任。

  主持人:您刚刚提到了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说明书制度,那么这个说明书有什么作用,包含哪些内容呢?应该由谁提供呢?

  红:玻璃幕墙工程建设质量对于业主后续使用有着基础性关键作用,而玻璃幕墙的正确使用对保障玻璃幕墙安全也至关重要。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说明书,就类似于一个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可以使业主了解建筑玻璃幕墙的使用注意事项以及日常检修要求,是业主玻璃幕墙正常使用和的基础。就像电视机一样,有一个产品说明书,能够准确告知使用事项。住建部《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天津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均对此作出了明确。例如,《天津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幕墙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内容:1幕墙的设计依据、主要性能参数及幕墙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2使用注意事项;3条件变化对幕墙工程的影响;4日常与定期的、保养要求;5幕墙的主要结构特点及易损零件更换方法;6备品、备件清单及主要易损件的名称、规格。为了使幕墙在使用过程中达到和保持设计要求的预定功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幕墙工程承包商应提供给业主《幕墙使用说明书》,作为工程竣工交付内容的组成部分,指导幕墙的使用和。

  业主要及时向相关责任方索要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说明书。按照住建部《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采用建筑玻璃幕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说明书。采用玻璃幕墙的建筑转让时,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移交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说明书。根据初步调查,全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项目约有1000多处,但有一部分业主反映不清楚玻璃幕墙使用说明书,对管理内容不知情。

  红:按照住建部《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管理办法》第、第八条,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实行业主负责制,如果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如果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有的,全体业主为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有的,业主可以协商确定一个业主牵头组织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也有明确,严格落实既有建筑幕墙安全各方责任:(一)明确既有玻璃幕墙安全责任人。玻璃幕墙安全实行业主负责制,建筑物为单一业主所有的,该业主为玻璃幕墙安全责任人;建筑物为多个业主共同所有的,各业主要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责任人,牵头负责既有玻璃幕墙的安全。

  红:业主应当承担以下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使用主体责任:一是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以及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说明书进行使用和日常巡查、、检修;二是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进行安全性鉴定及大修;三是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对因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是承担日常巡查、、检修、安全性鉴定及大修等费用;五是建立管理档案,包括日常巡查、、检修、安全性鉴定及大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资料。

  房屋承租人、借用人等房屋实际使用人应当按照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建筑玻璃幕墙,使用过程中发现建筑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房屋所有人。

  主持人:看来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使用所需专业技术较强,如果业主不具备这种专业性,那么该如何对既有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安全使用呢?

  红: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使用专业技术性强,按照国家和本市需要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单位来进行检查、鉴定和维修等,业主可以通过向专业技术服务单位购买服务来落实使用责任。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具有建筑玻璃幕墙检测、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机构和企业名录,供业主参考选择。

  红: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业主或者安全单位应当及时委托鉴定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一是面板、连接构件、局部墙面等出现异常变形、脱落、爆裂现象的;二是遭受强风袭击、地震、火灾、爆炸等灾害或者事故造成损坏的;三是相关建筑主体结构经检测、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四是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但需要继续使用的;五是需要进行安全性鉴定的其他情形。

  红: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强风袭击、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业主或者安全单位应当及时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损坏程度制定处理方案,及时处理。经日常巡查、检查、安全性鉴定发现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或者安全单位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围蔽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解除安全防护措施。

  红: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发生爆裂、脱落等紧急情形的,业主或者安全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设置警戒范围,引导疏散人流,并同时向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到现场查勘处置,并区人民。区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红:经监督检查发现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所在地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业主或者安全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业主或者安全单位拒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区人民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紧急抢修排险。

  红:为落实2018年市第3次常务会议,加强全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的监督管理,将会联合市规划局、市建委、及各区开展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普查,全面掌握我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基本情况,建立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红:普查工作在市批准普查工作方案后开始实施,预计今年6月份启动,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组织,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依法登记)的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普查,做好普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首先由规划、建设部门提供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基础建设信息,实现信息共享。然后房管部门对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请专业机构对基础信息进行甄别,确定是否属于建筑玻璃幕墙项目。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的安全使用实行业主负责制,责任人或者委托的专业机构对玻璃幕墙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检查:产权人、建设信息、设计使用年限、面积、业主构成、保养制度、技术资料、现场检查、安全隐患及处理等情况。摸清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底数,建立管理工作台账。对自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各区房管局依法责令责任人及时进行维修整改。

  红: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管理专业性、综合性较强,涉及部门较多,建设与使用情况复杂。为顺利实现普查的预期目的,需要各区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需要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产权单位、管理服务单位、街道、居委会等社区组织的通力合作。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城建档案馆整理、汇总、移交既有建筑玻璃幕墙规划项目明细,及时提供新规划的建筑玻璃幕墙项目情况,实现信息共享。市建委负责配合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普查工作,对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建筑玻璃幕墙项目情况进行整理、汇总、移交;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和技术标准,对新建建筑玻璃幕墙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对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及时提供新竣工建筑玻璃幕墙项目情况,实现信息共享;每年向社会公布具有建筑玻璃幕墙检测、设计、施工资质的专业机构和企业名录。各区负责加强对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协调处理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对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发生爆裂、脱落等突发情况,采取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紧急抢修排险。

  主持人:再次感谢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解读《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管理办法》,本期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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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幕墙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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