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本工程玻璃幕墙选择格框式玻璃幕,抗风压性能分级不低于Ⅳ级,保温性能分级不低于Ⅲ级,气闭性能分级不低于Ⅳ级,水密性能分级不低于Ⅲ级。 ⑵本工程中玻璃幕墙立面图仅表示分格形式,方式,玻璃颜色及质感的设计要求,幕墙的具体设计由专业幕墙公司负责。 ⑶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安装应执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 ⑷幕墙的予埋件应与专业幕墙公司的设计图纸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预埋在墙内或柱内的铁件应做防腐(防锈)处理。 ⑸幕墙部分填充的防火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 ⑹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6防火要求 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⑴对于建筑中的对空开口、贯穿开口和建筑缝隙要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密封,其封堵材料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相邻防火分隔构件的耐火性能,应严格按照《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执行。⑵管线在每层楼板处预留的孔洞,待管线安装调试后,由孔洞四周楼板处预留钢筋焊接10@200双向,浇mm80厚C20混凝土,其上用2:1水泥砂浆抹平,管线周围用矿棉堵塞密实。 ⑶防火门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功能。 ⑷建筑内所有防火隔墙均应从楼地面基层砌至梁板底面基层,不留缝隙。 ⑸建筑内部二次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走道的设计疏散所需净宽度的数量,不应降低原有防火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并应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 ⑹所有防火设施应选用获消防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⑺本工程网架部分所有钢构件均须刷防火涂料,使其耐火极限达到不小于h0.01。⑴本工程玻璃幕墙选择格框式玻璃幕,抗风压性能分级不低于Ⅳ级,保温性能分级不低于Ⅲ级,气闭性能分级不低于Ⅳ级,水密性能分级不低于Ⅲ级。 ⑵本工程中玻璃幕墙立面图仅表示分格形式,方式,玻璃颜色及质感的设计要求,幕墙的具体设计由专业幕墙公司负责。 ⑶玻璃幕墙的设计、制作、安装应执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玻璃的选用应遵照《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和《建筑安全玻璃管理》及地方主管部门的有关。 ⑷幕墙的予埋件应与专业幕墙公司的设计图纸核对无误后方可施工,预埋在墙内或柱内的铁件应做防腐(防锈)处理。 ⑸幕墙部分填充的防火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 ⑹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1.6防火要求 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⑴对于建筑中的对空开口、贯穿开口和建筑缝隙要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密封,其封堵材料的耐火性能不应低于相邻防火分隔构件的耐火性能,应严格按照《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规程》(CECS154:2003)执行。⑵管线在每层楼板处预留的孔洞,待管线安装调试后,由孔洞四周楼板处预留钢筋焊接10@200双向,浇mm80厚C20混凝土,其上用2:1水泥砂浆抹平,管线周围用矿棉堵塞密实。 ⑶防火门应具有自闭功能,双扇防火门应具有按顺序关闭的功能。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有信号反馈功能。 ⑷建筑内所有防火隔墙均应从楼地面基层砌至梁板底面基层,不留缝隙。 ⑸建筑内部二次装修不应减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或疏散走道的设计疏散所需净宽度的数量,不应降低原有防火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并应满足《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 ⑹所有防火设施应选用获消防部门批准的生产厂家的产品。 ⑺本工程网架部分所有钢构件均须刷防火涂料,使其耐火极限达到不小于h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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