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
消费者:装修超期一个多月,吊顶还得另给“小费”
据郭先生介绍,他去年5月10日与沪上名家(郑汴店)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工期为45天,郭先生需先支付约定价款23908元的60%。2014年10月13日,沪上名家安排工人进行装修,11月末瓦工结束。
按照合同约定,2014年11月28日郭先生家的装修就该结束了,但是郭先生给记者提供的短信及相关照片显示,2015年1月20日他家的卫生间还在吊顶。至于为什么工期延长了这么久,郭先生说,负责装修的设计师马梦娜给出的解释是,装修工人出车祸了。“这么大的公司,一个工人出车祸,可以再派一个来呀。”郭先生说,虽然感觉对方给出的理由有些牵强,但看着装修了一半的房子,他只有选择相信对方。
就这样,一直到今年1月底,郭先生家的装修才彻底完工,这期间为了让工人尽快施工,郭先生还额外给付吊顶工人200元钱。前期装修的延迟,直接导致后续一系列装饰都无法按时进行。“卫生间吊顶拖期导致隔断门安装不了,本来准备做的家具也直接改为买成品,房屋也没有来得及通风,就匆匆住了进去,我现在总担心室内空气质量超标。”
更让郭先生郁闷的是,住进新房后他还发现了许多小毛病,烦恼不断:厨房油烟机的预留离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距离不足50厘米;屋内没有自来水总阀门;部分电线接头未采用接线端子;承诺标记管没有实现“他们连下水道立管都没有露出来,导致现在物业验收不过,退还我的1000元装修押金。”
郭先生称,针对这些问题,他和沪上名家的设计师、装修工头等沟通过很多次,然而,收效甚微。“我感觉他们公司不太重视客户的反映,而且管理有些混乱。”
沪上名家:装修延期事出有因,消费者不满意属于“鸡蛋里挑骨头”
为了全面了解情况,3月10日,记者特意到沪上名家郑汴店了解情况,该店负责人郑方接待了记者。郭先生家的设计师马梦娜说:“合同约定的确实是45天,工程之所以延期主要是我们的一个工人出了车祸。当时我们已经向客户解释过,客户也表示理解,我们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此外,马梦娜还对郭先生额外支付的200元钱作了解释。她说,公司与郭先生签订的合同是半包装修,即公司只负责水电、地板砖、吊顶等施工问题,主材则全部由郭先生提供。对于郭先生家的卫生间吊顶,公司以前是按常见的立式热水器设计的,没想到郭先生却要安装圆形的储水式热水器,这就导致吊顶工序变得非常复杂,材料也用的比预算多,因此吊顶供应商要加钱。“这是实际情况,我们也没办法。而且我们反复和吊顶商沟通,才只加了200元钱,实际花费肯定比这个多。”
同时,对于郭先生反映的一系列入住后的问题,郑方和马梦娜认为那都不是问题。“厨房油烟机与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距离,应该是橱柜设计者的责任,不在我们的合同约定范围内这都不是装修中的大事儿如果他非要鸡蛋里挑骨头,那我们肯定没法让他满意”
律师:搜集保存必要时向法院起诉
记者把采访情况反馈给了郭先生,郭先生说,自己不要任何赔偿,就是想给沪上名家装饰公司提个醒,让他们更重视消费者的意见和,“做生意不能眼光短浅,他们应该正视自己的问题”。
针对这件事,记者采访了广东鹏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包岩岩。包岩岩说,首先郭先生对入住后出现的各种“小问题”搜集有关,比如拍照等,然后拿这些去消费者协会咨询并投诉,请求消费者协会介入居中调解,看能否达到满意效果。如果之后仍不能取得满意效果,郭先生可以对由于装修拖期及这些装修“小问题”所带来的实际损失进行评估,或者向有关部门申请损失鉴定,依此向法院起诉,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提醒
“户主在签订装修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关注细节,特别是对于违约条款部分,在合同中应该对交付期限、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作出比较详细的约定,为后期有效提供依据。”河南舒展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建说,广大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这类细节问题较多的合同时一定要慎重,并保存相关票据,以备发生纠纷时最大限度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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