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江门、中山、惠州、东莞7个市47家企业生产的照明设备产品(含消防应急灯和可充电手电筒(手提探照灯))60批次,经检验,合格49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1.7%,与2008年相比,提高了9.7个百分点,说明在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的情况下,企业的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有所提高。
根据监测结果,消防应急灯有4批次产品充放电试验项目不合格,其标称生产企业为乌鲁木齐新燕永灵消防照明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小榄分公司、中山市维科电子有限公司、中山市兴国汇大新电子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安尔顿高粱地儿野炕头消防设备照明电器厂。据了解,充放电试验项目主要考核消防应急灯的过充电电流。过充电电流过大将会影响产品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严重的可能导致蓄电池过热或爆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电设计存在缺陷或是生产过程没有控制好。
手电筒(手提探照灯)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耐热耐火、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项目不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
1.查看应急灯、充电手电筒(手提探照灯)等应急照明灯具产品的标识和包装,应有详细的标识、参数说明、执行标准、厂名厂址和合格证;
2.查看产品是否为名牌产品,企业是否有著名商标,如是则证明企业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有一定;查看企业有否通过质量体系认证,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一般质量能力较强;优先选用知名大企业的品牌。这些企业质量意识较好,产品安全指标和产品性能指标均能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3.同时留意产品的认证标志,应优先购买充电器经过CQC认证的产品。此外LED作为国家大力推广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也是未来发展趋势,优先考虑采用LED作为光源的产品;
4.目前大部分的商场都安装有“质量安全电子监管系统”,消费者可以通过系统来查询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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