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6月7日下午古镇华裕灯饰实业有限公司那场大火吗?南方都市报当时曾作出报道,火灾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150人被疏散。这么大件事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今日下午,古镇消防大队发布消息称,引发该火灾的原因竟是两名维修工操作不当引起的。古镇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对唐某、马某军引起火灾的行为各处十日。
据介绍,6月7日下午,中山市华裕灯饰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烧损该公司C区第三层西北角的喷漆车间及车间内器材设备一批,火灾过火面积约400平方米,火灾中无人员伤亡。
在火灾扑救中,由于可燃物较多,冒出大量浓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古镇经约1小时左右时间将火扑灭,成功疏散员工150余人。
经古镇消防大队调查,该起火灾起火时间为6月7日14时03分,起火点为中山市华裕灯饰有限公司厂房C区第三层喷漆车间西北角南侧的水帘机底部水槽处。
起火原因为:唐某、马某军2人在对中山市华裕灯饰有限公司厂房C区第三层喷漆车间西北角南侧的水帘机进行维修作业时,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火星引燃所修水帘机底部水槽内油漆渣引起火灾。
古镇消防大队表示,唐某、马某军2人在明知道作业场所存在可燃物和未取得相关资质的前提下,未采取防护措施贸然开展维修工作,是火灾的直接原因。古镇消防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的,对唐某、马某军引起火灾的行为各处十日。
古镇消防大队提醒,社会单位和个人生产作业时,务必注意火灾防范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从事维修、电焊等特种作业时,必须持证上岗,并在作业时注意避开可燃物,落实好火灾防护措施,防止火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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