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title=国际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受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就“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厨房设备配套设施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行政(15)031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7.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备注:(1)根据招标要求,符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推背图全集计局、国家发展和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供应商,其评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参与评审,“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和“广东新鸿发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中山市力强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微型企业,且上述三家投标人为所提供部分设备的设备制造商,因此给予6%的扣除,最终东莞市天圣厨具实业有限公司参与评标价格为477852.20元,中山市力强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参与评标价格为463164.52元,广东新鸿发厨房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参与评标价格为469137.64元。(调整后的价格仅作为评标价格,中标价格。)
(2)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的,可以在中标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市工程咨询公司中山分公司(或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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