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福利厂的职工牟玉萍今年50岁,她与70多岁的母亲一直靠低保生活。随着低保金的逐渐增加,牟玉萍家的生活也渐渐好转起来,今年她和母亲搬进了钟楼滩经济适用房。
牟玉萍告诉记者,她家的新房有50平方米,两室一厅,房子阳光很充足,冬天不生炉子也不觉得冷。让牟玉萍高兴的还不止这些,新的社保政策开始施行,她和原福利厂的20多名工友被重新纳入了社保。牟玉萍说:“现在我们的日子越过越好,处处都能感受到的关怀和温暖。”
牟玉萍是陇南市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的受益者之一,如今,社会救助的阳光温暖着陇南5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
现场:走进宕昌县供销社职工朱富贵家,他和妻子正忙着做午饭,厨房里肉、蛋、蔬菜都有。朱富贵告诉记者:“去年以来,增加了低保金,发放了临时物价补贴,我们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因为物价上涨而降低。”
背景:2011年,陇南市开始建立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发放了20元临时物价补贴,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每人每月发放了10元临时物价补贴,同时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10%、农村低保标准由850元提高到1096元。年底又一次性向城市低保户、优抚对象每人发放100元临时物价补贴和300元春节生活补贴,向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每人发放50元临时物价补贴和200元春节生活补贴。
现场:67岁的廖新宏老人,家住武都区渠道村。2010年,廖新宏修剪花椒树时摔伤了脊椎,在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后,共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新农合按60%的比例为他报销了6000多元,民政部门的大病医疗救助又为他救助了1500多元,极大地减轻了廖新宏的经济负担。今年,廖新宏又在西安接受手术治疗花去了两万余元。廖新宏说:“今年新农合的报销比例增加了,医药费可以报销70%,民政部门对其余的医药费救助30%,家里的经济负担轻多了,我再也不用整天为医药费发愁,可以养病了。”
背景:2011年,陇南市资助新农合参保人46090人次,支出救助资金8000多万元;救助城市大病患者5247人,其中住院1043人次,门诊3549人次,资助参保人42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000多万元,其中住院1302万元,门诊275万元。
现场:2007年,宕昌县哈达铺镇的王刘芳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2008年,大女儿薇薇被查出得了肾结石,自此,薇薇的身体一直不好,三天两头感冒输液。后来医生确诊孩子得了过敏性哮喘,需要到查过敏源,但此时王刘芳家却根本凑不出钱。这时,宕昌县民政局给了王刘芳家2000元的临时救助金。王刘芳在陆军总院为孩子查清了过敏源,孩子的病情得到了控制,王刘芳夫妇打零工贴补家用,家里的经济状况逐渐得到了好转。
背景:2011年,陇南市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5891户24300人,其中城市4302人,农村10298人;支出救助资金1066万元,其中城市292万元,农村774万元。目前该市临时生活救助标准最高为每人(次)5000元,最低为每人(次)300元,一年不超过1万元。
现场:康县岸门口镇青岗坝村的贾玉西、唐玉兰夫妻无儿无女,养老问题是老两口最担心的事。2009年,夫妻二人搬进了新建成的五保家园,沙发、桌椅、电视等各种设施配套齐全,由部门配发的炉子和煤让五保老人的冬天不再寒冷,床上是崭新的被褥,整洁的厨房里充满了温馨。贾玉西老人说:“国家的政策好,为五保老人盖了新房,还发补助,我们的养老问题不用愁了。”
背景:近年来,陇南市委、市非常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逐年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妥善解决五保对象的衣、食、住、医等问题,使全市1.5万多名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特别是“5·12”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实施以来,全市新建了859所农村敬老院和五保家园,可集中供养全市1.5万多名五保老人,五保老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五保供养标准也由原来的年人均补助1600元提高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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