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受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法》等有关,现对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金湾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 项目内容及数量:本项目共分AB二个厨房,分步实施;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厨房设备及配套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报价上限: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捌仟捌佰贰拾捌元柒角陆分(3,378,828.76),报价超过该报价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工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B厨房供货安装,A厨房在采购下达任务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2、如投标人非所投主要设备【指双头大锅灶、三门海鲜蒸柜、单头大锅灶、粤式双头双尾小炒炉、多功能自动倾斜式电磁煲汤炉、多功能双门蒸饭车】的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原件。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受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金湾一中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HWZ2017-351HW采购计划编号:P-2017)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2. 项目内容及数量:本项目共分AB二个厨房,分步实施;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厨房设备及配套系统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 项目报价上限: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捌仟捌佰贰拾捌元柒角陆分(3,378,828.76),报价超过该报价上限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 工期: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B厨房供货安装,A厨房在采购下达任务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安装。
2、如投标人非所投主要设备【指双头大锅灶、三门海鲜蒸柜、单头大锅灶、粤式双头双尾小炒炉、多功能自动倾斜式电磁煲汤炉、多功能双门蒸饭车】的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原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投标。2、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3、两家或以上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均作无效投标:1)代表人为同一人的;2)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
4.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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