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招标内容:项目厨房设备平面布局及工作流程设计、排烟、新风系设计;设备设计、制造、出厂前试验、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验收、培训、技术资料、协调等服务;设备配套功能用房、设备项目配套水、电安装;厨房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及后期服务等技术技持。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6.1在中华人民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应为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其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
6.2投标人2010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业绩项目(大型单位食堂,下同)。
6.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本单位2年及以上社保记录,2010年以来至少已完成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类似业绩项目。
6.4非本地区(成都市行政辖区)投标人应在成都市具有本单位仅指投标人、投标人分支机构及全资子公司 (提供出资证明或验收报告),不包括外聘服务机构完善的维修中心或售后服务机构 (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如为自有产权则只提供房屋产权证);有10人以上服务团队,并具有本单位在成都市1年及以上社保记录。
7.2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资料上注明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附资格要求资料(加盖公司公章)。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恕不接受。
领取要求:报名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潜在投标人凭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领取招标文件,介绍信需盖公章。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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