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校园“毒跑道”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一直有声音呼吁应出台相关政策标准。日前,深圳市教育局会同市住房和建设局草拟了《深圳市中小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建设管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校园跑道的承建资格、建设管理、监督管理三方面,对材料、施工、验收等进行了。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采购过程中,提倡场地面层工程承建商的招标采购原则上不以“最低价法”定标。对于使用的材料,要求原材料进场实施“双报验”制度,即进场时应当出具“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每批次进场的原材料均应当取样,按照《质量控制标准》的检验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征求意见稿》提出,跑道施工不得在学校上课期间进行。未投入使用的场地,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避免对学校教育教学和师生身体健康产生影响。跑道施工完毕后,应当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下,由具有相应的计量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深圳标准相关要求,对场地进行物能、有害物质含量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通过验收,并且进行相应的处理。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做好场地面层工程建设监管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随机进行材料监督抽查和现场检查等,依法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各级采购主管部门将场地面层工程承建商和监理单位纳入本市诚信管理体系。
记者了解到,此次并非深圳就校园跑道问题首次出台相关政策标准。早在去年4月,市教育局和市住建局已共同发布《深圳市中小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面层建设管理(试行)》,对适用标准、承建资格、建设管理、监督问责进行全程控制。据悉,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征集时间至12月24日18:00。(记者 陈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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