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讯(记者吕孟阳实习记者姚大虎实习生赵健)21日,记者从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近日,洮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监控录像成功破获一起肇事逃逸案。
事发当天洮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报案,在向阳乡联合养牛小区门前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货车与一台电瓶车相剐撞,至电瓶车驾驶人殷某、乘车人刘某受伤,肇事货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大队交通科民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堪查,并沿途查找肇事车辆踪迹。被撞人殷某、刘某只知道是一辆小货车,车上拉着塑钢门窗,其他的一概不知。民警根据伤者提供的线索,先后调取了北道口、南道口、南出口等路段的监控录像,重点查找运载塑钢窗户的普通货车,并对当地制作塑钢门窗的商家进行了逐一走访。
随后,民警通过大量的走访调查与视频监控的信息显示确定肇事车辆车号为吉GV××××号轻型普通货车,肇事嫌疑人为于某。随后交警部门进行传讯,驾驶员于某来到交警大队承认了事发当天自己在向阳乡联合养牛小区门前,将一台同方向行驶的电瓶车剐倒后,驾车逃离现场的违法事实,并愿意赔偿伤者住院及一切损失。
目前,民警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6条1款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之规定,认定肇事人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具体赔偿事宜正在协调中。
作者:吕孟阳姚大虎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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