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集美市场监督局获悉,为牟取非法利润,厦门集美某管业公司竟将自己生产的水管打上他人的注册商标。近日,该管业公司收到一纸罚书,因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依法处以14.5万元的行政处罚。
日前,厦门集美市场监管局接到厦门台亚塑胶有限公司举报,称集美后溪某管业公司将其生产的PP-R热水管打上“台亚”注册商标,并将假冒水管送到海沧区某工业园内的在建工地进行安装。台亚公司打假人员说,他们场现发现工人在水管上印上“台亚”注册商标,正要拍照留证时,不料了对方人员的,事后他们及时才发现侵权水管已经运到海沧区某工业园内安装。
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管人员立即对该在建厂房进行检查,发现园区内共有三栋六层楼房678间的宿舍安装了外观标注“台亚”注册商标的PP-R热水管。这些水管经台亚塑胶公司人员现场鉴定后,判定为假冒“台亚”品牌的产品。
经查,海沧某工业园区在建工程指定承包商使用的是“台亚”品牌PP-R热水管,于是当事人慌称其经销的是“台亚”品牌产品,并组织工人分批进行生产,同时在其生产的PP-R热水管打上“台亚”注册商标标识。该管业公司未经授权,在产品上标注“台亚”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了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经查实,该管业公司假冒的水管货值40584元,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其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并函告工程甲方,告知其在建工程安装的PP-R热水管属于侵权产品的事实。(林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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