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洞口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招标已由市发改农[2014]262号文批准建设,洞口县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发的【招标(拍卖)审批表】核准的招标方式,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备资金,招标人为洞口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洞口县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100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洞口县洞口镇
2.3项目规模:招标规模约220万元
2.4交货时间:供应商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后7天(日历天)内
2.5招标范围:湖南省洞口县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PE100管材、管件采购、装卸、保管,工地现场安装指导,现场试压,验收,技术支持,现场抽样监测配合以及与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等服务(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货物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1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折合人民币1亿元或以上(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依据);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由具有专业资质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原件为依据);
3.5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原件为依据);
3.6必须具有本项目所招标材料(PE100管材、管件)的生产能力,并入选《全国农村水利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中的生产企业,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管材和管件安全饮水卫生许可证(以原件为依据);
3.7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办理的近期连续12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8本次招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不接受分厂、联盟厂及代理商的投标。
4、招标人的特定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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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代表人身份证明、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原件以及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所涉及的原件,于
(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到公司驻洞口业务部(县黎园西2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定价随机抽取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湖南省水利网发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洞口县水利局
联系人:欧阳和生电话:
监管部门:邵阳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洞口县黎园西22号二楼
联 系 人:周红梅王梦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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