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合川区云门街道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已由合川区水务局和合川区发展和委员会发布的合川水务函(2013)12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合川区人民云门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管件及配件材料采购等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合川区人民云门街道办事处
(2)工程规模:解决、铁家、大碑、龙塘、石簸5个村43个社4494户10532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工程方案为管网延伸(详见施工设计图)。
(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二个标段:一标段:施工图中的土建和管道安装工程(村、铁家村、大碑村、龙塘村、石簸村等5村),合同估算价约156.28万元;二标段:施工图中的(村、铁家村、大碑村、龙塘村、石簸村等5村)管材、管件及配件材料设备采购,合同估算价约380.05万元,本招标公告为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4)本标段招标范围:第二标段施工图中村、铁家村、大碑村、龙塘村、石簸村等五村的管材、管件、闸阀及水表及配件材料设备采购(详见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根据发包人书面通知的时间分批交货。
交货地点:合川区内发包人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具有管材、管件及配件材料生产及安装能力的厂家。
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须符合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GB/T13663.2-2005《给水用聚乙烯(PE)管件》、GB/T18742.2-2002《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管材/管件》标准;
3、投标人必须具备PE100、PPR管材管件生产能力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必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企业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测报告、质量监督检定部门的检验报告;具备生产产品出厂检验设备;
4、投标人具有参加过农村安全饮用水项目建设经验,并无质量事故投诉的生产企业。并且至少承接过2个及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供货业绩,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5.投标人应本次投标时所提供的管材及管件在技术上是成熟的,投标人此次所提供的管材及管件必须是符合本投标书技术要求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并不得提供投标人联营企业的产品。
6、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论证体系证书和ISO14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必须是连续3年(或3年以上)省级及省级以上单位认可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并且获得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单位颁发质量、服务、诚信AAA单位荣誉证书。
3.2凡由水利局在重庆水利水务网上对其不良行为进行公布,并已实行橙色或红色通道管理的企业,在其不良行为的公布期内,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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